主题: 安康一家房地产公司挪用购房首付款被通报!

  • 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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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5/19 17:56:04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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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原文如下:

按照省纪委《关于印发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陕纪办〔2021〕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要求和省住建厅《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建发﹝2021﹞68号)统一安排部署,全省各级房地产、物业、中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行动,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不按合同约定交房、房地产“黑中介”非法牟利、物业服务搞垄断等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经研究决定,现将各地查处的西安首府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发布房源信息等9起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具体名单见附件。

通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代理出售房屋,未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违规预售3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资金监管账户2起(逃避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挪用购房首付款)
逾期交付
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
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安康市汉滨区福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挪用购房首付款,未按规定缴存至资金监管账户”案例

1.基本情况:2022年2月21日接群众投诉,福家房产在收取客户的购房首付款后并未按规定缴存监管账户,挪用购房首付款,同时违规收取购房定金。.违法违规依据:该企业“挪用购房首付款,未按规定缴存至资金监管账户”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2.处理结果:2022年2月23日安康市住建局立即对该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暂停该企业网签备案权限。2022年4月7日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

对于房地产企业违规要及时通报,打击和监督房地产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使得房地产行业按照市场秩序健康运行,保障购房者的购房权益。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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