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多名密接者轨迹公布,安康多地紧急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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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0/9 1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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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紧急寻人!
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省阳性病例关联的密切接触者在岚皋县城关镇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1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10月5日9时25分-9时40左右到神田路惠家超市购物,9时40时-10时10分惠家超市东一路分店购物,期间佩戴口罩。

密切接触者2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10月3日19:40-20:00左右到岚皋县来辣来啦麻辣烫店吃麻辣烫。

10月4日8:00左右在兴隆街汉中面皮店(土家旺隔壁)吃饭,8:10-8:15到惠家超市三店(肖家坝富民路)购物,11:00-11:10到大桥路VIVO专卖店(摩非网咖隔壁)购买手机,11:20-11:30到达老蒋百货(海星巷与建设路路口)购物,12:00在兴隆街冯氏凉皮店吃凉皮,12:26到发华烟酒商行购物(肖家坝溢河路和大桥路),15:00-15:03在老蒋百货购物。

10月5日12:40左右在大桥南路艾伦理发店理发,13:20到老蒋百货购物,13:40到岚皋县华晟百货购物中心(老蒋百货隔壁)买衣服,14:00再次到老蒋百货购物,14:30在大桥路心心相印打印店打印;14:35在大桥头烟酒副食店购物。

10月6日17:07在蔺河镇棋盘村中坝永安综合服务店(蔺河鑫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厂附近)购物。

以上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截止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与以上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重合(同时段、同空间)的人员,现在岚皋县居住的请立即向县防控办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联系电话:岚皋县防控办0915-2521118。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岚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恒口寻找和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的人员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省阳性病例关联的密切接触者在恒口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1龚某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10月7日16:41分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经精准防控系统转发1名密接人员,该密接于10月1日乘坐大巴车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返回,10月3日到达汉阴,在汉阴隔离3天于10月6日点对点转运至恒口示范区陈家营村家中,后未外出,10月7日9:47分步行前往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做核酸,做完核酸后9:53分左右步行前往恒口农贸街城刘热面皮店就餐(付款码名称:汉滨区城刘热面皮店)10:00左右步行前往农贸街转盘附近理发店剪头发(付款码名称:清雅淡然)剪完头发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17:10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以上密切接触者已落实隔离管控,请与以上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重合(同时段同空间)的人员,现在恒口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恒口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联系电话:恒口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915-3613886。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根据流调情况,现将汉中一例初筛阳性病例涉及密切接触者在汉阴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12:贺某某,男,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9:10—19:20北城街利家超市购物;10月3日19:30—19:35北城街民威超市购物;10月4日12:40—12:50汉阴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密切接触者13:刁某某,男,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6:45—17:00汉阴火车站乘坐陕G08E29滴滴打车至北城街西汉商务宾馆;10月3日17:35—19:45北城街民威超市购物

密切接触者14:卜某某,男,18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7:09—17:20汉阴火车站乘坐出租车陕G6975至北城街北城小区

密切接触者15:陈某某,女,21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6:45—17:00汉阴火车站乘坐白色越野车(车牌号不详)至美食街东尚明珠

密切接触者16:乔某某,男,20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6:50—17:00汉阴火车站乘坐白色面包车(车牌号不详)至中堰村二组;10月4日8:40—8:50汉阴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0月4日10:00—10:05城关镇中堰村芯芯超市购物;10月4日10:30—10:40涧池大桥乘坐摩的(车牌号不详)至涧池镇新华村4组

密切接触者17:屈某某,女,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4日10:30—11:00 东城街万友超市购物;10月4日11:10—11:30城关镇东南集贸市场及附近某蒸面店购物;10月4日14:00—15:05城关镇金海岸利家超市购物

密切接触者18:唐某某,女,53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7:40—18:30石泉县长安坝隧道口乘坐大巴车(车牌号陕G32138)至汉阴县汉阳镇桥头

密切接触者19:李某某,男,3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4日14:00—14:40汉阴县妇幼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密切接触者20:杨某某,女,35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4日16:00—17:00汉阴县妇幼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密切接触者21:杨某某,男,16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7:59—18:30城关镇美食街5楼姊妹坊就餐

根据流调情况,汉中市西乡县两例初筛阳性病例涉及密切接触者在汉阴县的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22:阮某某,女,54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5日9:10—9:40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0月6日8:00—9:00解放街亿客隆服装商城工作

密切接触者23:李某某,男,54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5日9:10—9:40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0月6日7:00--9:00县中医医院核酸采样点外围执勤

密切接触者24:李某某,女,76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5日8:10—8:40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阴辖区居住的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县外的人员立即向当地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责。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15-5273433。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6日


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

接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通报,根据流调情况,现将外省1例初筛阳性病例在汉阴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5日19:25—10月6日08:39十天高速汉阴服务区(南区)

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阴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所在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已到县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所在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做到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责。汉阴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15-5273433。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室内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宁陕县紧急寻人

轨迹公布

10月7日下午,宁陕县接陕西疫情信息平台推送一密接信息,从内蒙古返回宁陕县的熊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调,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10月4日06:30分乘坐K691次列车抵达西安火车站,12:00左右乘顺风车从西安经西汉高速返回宁陕,14:50左右抵达宁陕县筒车湾镇高速路疫情防控卡点登记信息并进行核酸采样。

按最新防控政策熊某被送往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已进行核酸检测6次,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调,熊某某在宁陕无活动轨迹,次密接人员5名,已被社区管控。

二、请乘坐过此趟列车的在宁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在地社区、疫情防控部门或疾控部门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请与K691次列车的相关人员有同时段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在宁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在地社区、疫情防控部门或疾控部门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接到疫情防控部门、疾控部门的电话后,积极主动配合提供相关信息,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关注疫情防控动态信息,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宁陕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来源:岚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恒口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宁陕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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